根据工作需要,黄石市创新发展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。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考原则及方式
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经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。
二、招聘岗位数量及职责
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,主要从事创新发展基层辅助性工作。
三、报名资格条件
(一)报考条件
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法律,享有公民政治权利;
2.具有良好品行,个人信用记录良好,无违法违纪行为;
3.工作责任心强,服从安排,能吃苦耐劳,有一定组织协调、语言表达、文字写作和逻辑思维能力,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基础操作;
4.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,身体健康条件;
5.属于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(已进行失业登记,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),满足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规定。
(二)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,如有隐瞒,一经发现,取消相应资格。
1.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,正在处分(罚)期间的;
2.正在接受纪律审查、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;
3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、开除处分的;
4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,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;
5.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(社保)补贴人员;
6.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。
四、招聘工作程序
(一)信息发布
本次招聘信息在“创新黄石”和“黄石就业”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,应聘者可登录查询填写《公益性岗位报名表》(附件)。
(二)报名及资格审查
1.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17:30;
2.报名方式: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,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:hs6361699@163.com(邮件标题注明“姓名+报考单位”),联系人:陈女士,联系电话:0714-6361699。
3.报名材料:
(1)《公益性岗位报名表》(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填写报名表,考生承诺栏需签名);
(2)身份证(正、反面);
(3)最高学历毕业证、学位证;
(4)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证明材料;
(5)近期1寸免冠彩照;
(6)如有各类专业职称证书及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,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。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,在公开招聘期间注意保持通讯畅通,联系方式变更后,应主动告知黄石市创新发展中心(地址: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街道杭州西路东楚传媒大厦16楼综合科,咨询电话:0714-6361699),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。
4.资格初审:资格初审工作与接受报名同步进行,由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相关资料组织资格审查工作,原件备查。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提交资料不全进行资格审查的,视为弃权。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,将随时取消报名、考试或聘用资格,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。
(三)考试方式
根据报考人数情况,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:1时方可开考(对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,需要取消、核减或保留的,由用人单位研究后决定),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,均按百分制计分,各占50%。考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(四)体检
按职位人数1:1的比例,即确定2名人员为体检对象。体检项目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执行。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,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人员体检。体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。
(五)考察与公示
由用人单位组成的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。考察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“创新黄石”和“黄石就业”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,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如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,可在总成绩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。
五、聘用与薪资待遇
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,试用期满,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,薪酬5万元/年(含五险一金),享受工会过节福利、用餐补贴。公益性岗位人员总聘用时间不超过3年。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,按新的要求执行。
六、其他事项
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将通过“创新黄石”和“黄石就业”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信息,请考生密切关注以上官方信息,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。
特别提醒:凡报考公益性岗位的人员,需在本人户籍地或常住地的社区、区就业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。认定时限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有效。
咨询电话:0714-6361699,请于工作日时间内拨打(8:30-17:30)。
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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